本报讯(吴晓军)近期,固始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发现,县内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为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该院向县住建局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履行建筑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整改,对本县已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同时,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制定年度巡检计划,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并定期组织召开预防高处坠落专题培训会,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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