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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


罗山县检察院构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本报讯(张自主)“非常感谢检察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看到未来和希望,我一定好好做人,不辜负你们对我的信任。”近日,罗山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了一封感谢信。

2022年夏天,年仅16岁的李某因涉嫌犯罪被罗山县公安局移送至罗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对其开展了社会调查,认为李某犯罪情节较轻并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于是依法对李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协同信阳申城司法社工对其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

帮教开始前,未检检察官与司法社工一同详细了解李某的生活学习、日常表现、交友等情况,给出了专业的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未检检察官因人施策,与司法社工一起对李某开展了一对一帮教。

为期六个月的帮教考察让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考验期结束后,罗山县检察院对李某出具了监督考察情况报告,并以此为重要参考依据,决定依法对李某做出不起诉处理。

李某在接到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时对办案检察官激动地说道:“今天的改变源于检察官和司法社工对我的帮助和教导,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司法社工的悉心帮教,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为社会多做贡献”。

李某只是罗山县检察院帮教的众多涉罪未成年人之一。该院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罗山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继续巩固升华“检察官+司法社工”帮教模式,实现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专业化办理和社会化帮教无缝衔接,全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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