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茗 徐粤生)“要时刻观察谈话对象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如果发现异常,一定要终止谈话并立刻报告……”近日,息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冯辉在检查杨店乡谈话室时对办案人员说。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办案安全,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双零”目标,该县纪委监委将办案安全视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定期组织召开办案安全工作会,经常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纪委监委有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注重办案安全学习与业务知识培训相结合,采取交流讨论、案件评查、闭卷测试等多种形式,助推办案人员掌握党纪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意识,提高办案能力。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差异化制定安全预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安全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每个案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严格落实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审查调查组组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办案人员直接责任、安全员岗位责任等,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对接、人人负责的办案安全责任体系,做到以责任落实安全。
该县纪委监委把自查自纠纳入日常工作中,全过程监督每一起案件办理,从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复核,查看是否符合工作规定和办案程序。规范化使用谈话室,严格落实谈话人员身份、数量、场所和时间规定,实行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定期对谈话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留安全“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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