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晓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精神,大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近日,固始县检察院、固始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培训。
固始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在侦查环节常见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并就与公安机关在实际办案中找到最佳结合点、解决办案实践中在侦查环节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本次培训,基于大量实际案例进行讲解,实际操作性很强,对于提升司法办案理念,推动形成统一办案标准,达成办案共识,凝聚更强办案力量,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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