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超 杨 悦)近日,商城县法院双椿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22年5月9日,双方当事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张女士自愿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并承诺按月向沈先生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暑假期间,因孩子与父亲起冲突,遂与父亲签下断绝关系书去母亲住处生活。张女士以孩子与父亲矛盾过激,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为由,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官考虑到孩子因处于“叛逆期”,偶尔与父亲发生矛盾,但没有变更抚养权的必要。同时让孩子频繁参与父母之间的感情问题也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为保障孩子正常生活,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法官专门与孩子进行沟通,了解孩子的心里想法。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当事人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意见。原告撤回变更抚养权诉求,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由孩子自行开户,父母每月各向其支付生活费1000元,并轮流支付孩子的学费,以便孩子健康成长,安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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