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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违规占位


□本报记者 李 凯

昨日,市民刘先生反映,在浉河区鸡公山大街宽景一品小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有几个停车位常年被附近一商户用雪糕桶占着,不允许居民车辆停放。

记者在现场看到,规划的停车位几乎停满了车辆,有一个空车位上放置着“雪糕筒”。据现场居民反映,这是洗车店放置的。

记者随机采访了附近居民,有居民表示车位难求,也理解商家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店里的生意不受影响,可是划定的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不能成为商家“自留地”。

“只有到店洗车的才能停,这种行为太霸道了。”据住在附近的市民王先生说。“本来停车位就少,停车很不方便,加之沿街店铺随意占用公共车位,这让停车更难。”市民李先生抱怨。

随后,记者致电该辖区城管执法队,执法队副队长姚光明表示,执法队将对私占公共停车位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辖区内有停车障碍物、占道经营、店外摆摊、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的商户、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切实将公共停车位还用于民。目前,该门店前停车位上的“雪糕筒”已被没收,同时对店主已批评教育。

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据了解,2019年1月1日,我市已出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停车泊位。

记者认为,公共区域不是某个人的私有领地,设置公共停车位是为了方便市民停车,规范城市秩序。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不要为了自己一时的利益,私占公共停车位;要提高自我素质,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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