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 月)近日,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通过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快速调解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加快了金融机构实现权利的进程。
李某、王某、赵某三人在2012年分别向某银行罗山支行借款3万元,贷款到期后,三人一直未按时还本付息,某银行罗山支行将三人诉至法院。考虑到案情简单、标的较小,为快速化解纠纷,龙山法庭将三个案件诉前委派至罗山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说理,最终,某银行罗山支行与三名被告分别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三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两天内得到化解。
据悉,自罗山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化解金融纠纷75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或“诉前调解+调解书”模式,在诉前化解了大量金融纠纷,既减轻了法官压力,也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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