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 淼
人间最美四月天。昨日,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在淮滨县淮河南岸的淮南湿地核心区方家湖边的绿地,成功“放飞”。
红隼,常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此前,这只红隼因受伤而被群众送往淮滨县林业局救治,经过一段时间治疗,这只红隼伤势痊愈,具备返回大自然的条件。
为确保红隼尽早安全回归野生环境,淮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星海和淮滨县林业局的同志决定共同将其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安全放生。
放生现场,赵星海和县林业局同志一起来到方家湖边的绿地,小心地把红隼从笼子里捧出来。小红隼瞪大了溜萌的眼睛,那一刻,它也许是有些害怕,或是看见了熟悉的地方,它等不及与大家告别,就使劲扇动着翅膀,扑棱棱地直向树林飞去,一直消失在大家的视线中。
“这回它可真回家了。自然的精灵只有回归它原本的地方,才会绽放出真实的美丽。”赵星海深情地说。
近年来,淮滨县检察院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方面,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共同建立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新模式,常态化开展“保护候鸟迁徙”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鸟类保护工作,加强与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形成保护野生动植物工作合力。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