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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化纠纷 千万借款终结清

潢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银企纠纷


本报讯(盛 意)近日,潢川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为1000余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银行节约了诉讼成本,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银企双赢,为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河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短缺,与中原银行潢川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该公司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中原银行潢川支行遂向潢川法院提起诉讼。

了解情况后,潢川法院以依法维权与纾难解困有机统一为目的,柔性司法,对涉企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将该案件诉前委派给常驻金融法庭的潢川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金融法庭承办法官指导调解员积极与银行、企业沟通,一边耐心向企业释明其拖欠贷款的后果,督促其尽快还款;一边向银行方面说明,企业确有实际困难,希望银行通过可行方法予以延缓。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充分协调下,企业与银行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向潢川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案件进入司法确认程序后,承办法官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裁定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诉前调解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持续关注进展,督促企业积极履行还款协议。经协调,该企业已于本月将案涉借款本息全部结清,银企纠纷圆满化解,金融法庭的工作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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