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 洋 张春杨)3月20日,平桥区某经营者杨某将印有“府院联动聚合力,为民排忧解难题”的锦旗送到信阳中院,对信阳中院尽全力化解行政争议的行为表示感谢。
据悉,2021年5月,杨某经营的平桥区某食品经营店开始营业。同年6月,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食品经营店存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售卖药品的行为,遂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杨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杨某上诉至信阳中院。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啸承办该案后,仔细查阅案卷、详细了解案情,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多次与平桥区政府、平桥区政法委、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研讨沟通,结合行政处罚法规相关条例,共同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当事人诉求。同时,何啸作为案件承办法官,为了能够实质化解该起行政争议,多次与杨某沟通交谈,向其解释行政法相关法律条文、展示政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让杨某明白商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法律保护,违规违法行为也必须接受法律处罚的道理。最终,杨某愿意承担自身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同志表示:“这起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既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也减轻了商户的诉累,希望以后能增加沟通。”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既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程序,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信阳中院在诉讼过程中摒弃一判了之的做法,根据案情和具体情况,通过府院联动工,力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民忧、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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