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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法律相继出台


“江河战略”法治化全面推进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刘诗平 黄垚)3月22日是第31届“世界水日”,22日至28日是第36届“中国水周”,我国确定的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最近两年多来,我国相继出台两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和黄河保护法,“江河战略”法治化全面推进,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长江和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长江和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于琪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制定长江保护法和黄河保护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需要,是解决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特殊问题的需要,是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

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已经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于2022年10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长江流域各地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撰写的一份报告显示,2021年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1%,长江经济带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达46.6%,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指出,黄河生态本底差,水资源十分短缺,水土流失严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沿黄各省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为突出。

“全面推进国家的‘江河战略’法治化,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说,黄河保护法把握黄河流域特点,紧紧抓住黄河保护主要矛盾问题,充分总结黄河保护工作经验,法律规定全面具体,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于琪洋说,推动黄河保护法有效实施,需要把生态保护与修复放在首位,大力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突出抓好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着力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强化全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祖雷鸣表示,黄河保护法施行在即,黄委将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沿着法治轨道推进黄河保护治理,提升水行政监督管理效能,以法治的力量助推母亲河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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