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丽娟
“我知道这件事很难,原本没有抱太大希望。感谢法院,让我的生活充满希望!”近日,新县法院将一份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送到某妇女当事人手上。签字时,这位困难母亲热泪盈眶地说。
2019年9月,当事人骑车带着5岁的孩子在回家路上,被他人玩耍的皮球绊倒摔伤,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因赔偿问题母子二人起诉至新县法院。2021年8月,生效民事判决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母子二人27万余元。后在强制执行中,经财产调查处置,仍有12万余元尚未执行到位。
“本身家里就是低保,借来的医疗费都没有还清,我也没有恢复劳动能力,家里生活真是艰难……”在了解到该妇女家庭为低保户,一家四口生计仅靠其丈夫维持的情况后,执行法官向其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
经过核实书面材料、入户调查、合议庭评议、报请审核批准等一系列程序后,综合审判庭作出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对该妇女当事人救助10000元。
下一步,新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以实际行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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