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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规范工作流程 发挥利剑作用


罗山县全流程规范巡察工作提效能

本报讯(陈 都)为有力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罗山县委巡察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全流程规范建设为抓手,磨亮巡察“利剑”,保障县委巡察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2022年,该县制定完善《罗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流程》等巡察工作制度15项。通过巡察发现移送问题线索39条,挽回经济损失480多万元,推动各乡镇各部门修改完善相关制度36项,全流程规范让巡察工作走上“快车道”。

“我们探索建立巡前监督信息通报清单制度,形成‘一清单一重点一切口’的工作抓手。”罗山县委巡察办主任余大水介绍。该县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信访、效能中心等重点部门的“点对点”协作配合机制,在进驻前,根据被巡察单位的监督重点,向各协作单位发送清单,提前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材料,实现有关信息“尽收眼底”,为找准巡察重点和切入口指明方向。

该县县委巡察办梳理总结巡察工作七大环节48个步骤、105项具体工作任务,在巡前准备工作形成的通用型问题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政治巡察首要位置,并根据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聚焦关键问题、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聚焦高危风险点,聚焦关键少数等三大类,修改形成新的《巡察工作流程》,使巡前路线图绘制更精准。

“新的《巡察工作流程》政治更凸显、监督更聚焦、结构更优化,让我们巡起来底气更足。”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孙正成拿到新的《巡察工作流程》后说。新的《巡察工作流程》推出后,县委巡察组收集信息数量、发现问题数量、移送线索数量在原有基础上再度上升19%、17%、16%,巡察监督效能持续提升。

为推动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该县还建立县委领导整改约谈机制,由县纪委书记在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集体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表态,并当场签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双承诺书”,充分释放抓巡察整改“严”的信号。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及时形成问题线索移交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分别反馈给纪检监察机关和被巡察单位,并建立问题跟踪督办清单,每季度汇总分析巡察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实行对账销号,以清单化管理牵引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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