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小区都有物业公司提供公共服务,物业费的交纳一直是群众很关心的问题。对没有入住的业主来说,全额交纳物业费,有很多人觉得不公平。那么空置房到底需不需要交纳物业费,物业费又该如何收取?下面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空置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费在开发商将房屋交给买受人的时候就需要收取,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费,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空置房尽管没有居住,但是物业已经进行了管理服务,是需要收取物业费的。
二、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与物业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可以只交70%的物业服务费。
三、物业服务支出包括哪些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四、不交物业费物业能起诉业主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对于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业主,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如果业主确实未交物业费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业主缴纳,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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