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政法天地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以婚为由骗钱 以法为据审判


□王俊峰

近日,淮滨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婚恋型诈骗案件。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认识了淮滨县的余某某,自称“小陈”的王某某在得知余某某有找对象的想法后,虚构一个名叫“小吴”的女子和余某某谈恋爱,以恋爱花费、索要彩礼为由骗取余某某7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王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王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已追回部分赃款退还被害人,可酌定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某退赔被害人余某某损失。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