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殷会敏 赵伟晶)争锋两年之久的矛盾纠纷能否化解?纾困中小微企业如何“放水养鱼”?且看息县法院党建统领基层治理调解室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2017年年初,新蔡县A公司承包了李某位于息县一处钢构厂房工程。2019年完成施工后,李某欠A公司工程款20万元。A公司多次催促李某支付工程款,而李某以A公司未及时维修、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迟迟不愿支付。
息县法院杨店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杨威梳理归纳本案争议焦点,认为应尽快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双方正常经营,将本案转入党建统领基层治理调解室,并根据案件性质由李某所在村党支部党建网格员及专职党员调解员共同调解。
杨威和网格员、党员调解员多次前往工程所在地现场勘验,并在双方当事人、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现场丈量了厂房屋顶瓦片厚度。基于厂房所用瓦片厚度并未全部达标,党员调解员与承办法官在工程现场以合同约定及工程质量为切入点开展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A公司和李某终于在针锋相对两年之久后握手言和。
又讯(段祖号)一个说“不给钱,就打官司”,另一个说“官司打到哪里,也不会给一分钱”,几千元引起的纠纷被光山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
2022年,王某雇佣肖某给老家房屋贴地板砖,完工后肖某自己记录结算的费用为23137元,但王某不认可该数额,只向肖某支付了18000元。于是,肖某将王某起诉至光山县人民法院。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征得同意后,及时将案件转至该院诉前调解中心解决。
2月9日,王某、肖某第一次聚在该院诉前调解中心。第一次面对面,双方就因费用计算而吵得不可开交,导致调解失败。但调解员获悉一个重要的信息:肖某是通过王某儿子的同学介绍接单。正面行不通,就从侧面做工作。调解员从肖某那里获得了王某儿子的联系方式,希望其劝说王某将未结费用付清,同时调解员也让肖某再次核对账目,剔除不合理费用。几经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王某一次性支付了3000元费用。
光山县人民法院立足职责职能,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优势,综合运用法、理、情,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该院通过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案件639件,调解成功396件,切实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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