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 车)脱贫群众能否持续稳定增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近年来,我市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多措并举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同时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健全帮扶机制,吃透用活各项政策,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强化“两不愁三保障”。在教育保障上,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管理机制,对无法入校就读的适龄人口落实送教上门服务,全市无实际新增辍学现象。建立及时性、针对性、系统性学生资助帮扶体系,2022年度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0.06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4.17亿元,为37886名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健康保障上,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对全市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住房保障上,不断完善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去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41.8万元,省下达我市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252户全部竣工。在饮水安全保障上,按照“大水源、大水网、大水务”工作思路,通过新建、改建水源工程,改造老旧管网,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年农村供水工程投资共1.97亿元,目前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争取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072万元,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强化兜底保障。2022年,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546元。去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4.9亿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3668万元,实现“应兜尽兜”。对因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066.1万元,救助群众2.06万人。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409万元,惠及121.59万人次,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建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对全市220个集中安置点12233户37722人易地搬迁脱贫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常态调度,及时掌握搬迁群众人口变化、就业等情况。加大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力度,全市所有安置区均建立了搬迁群众就业台账,目前,8799户有劳动力的搬迁户每户至少实现一人就业,19118人实现稳定就业。易地搬迁社区治理有序推进,依法依规完善集中安置点支部委员会、党小组等基层组织建设,全市所有安置点全部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或纳入所在地社区管理,创新“手续代办”“上门服务”等措施,为搬迁群众解决户口转移、社保转续、就医就学、文化娱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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