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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敬互爱 共谱和谐


□本报记者 马迎春

“我的家平凡幸福。我认为,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理解、彼此信任、互敬互爱是家庭和谐幸福的源泉,而幸福的家庭是我前进的动力!”昨日,记者采访家住罗山县城的刘琼时,她坦言。

刘琼是罗山县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工作10年来,她始终坚守在检察办案一线,年均办案量在100件以上,累计办案1000余件。因办案业绩突出,多次被评为市“司法办案之星”“十佳政法干警”“全市业务标兵”“全市十佳公诉人”等,办理的多个案件被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十大精品案件”。

2019年,她担任部门负责人后,勇于担当、带头履职,开拓创新,部门连续三年在院“争先创优目标考评”中取得先进位次。因工作业绩突出,连续两年受到市院个人三等功、嘉奖表彰奖励。在2021年“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中,她所在的部门被市委评为“为民办实事”先进服务团队。

事业有成为家庭幸福打下了基础。刘琼和丈夫既是生活中的伴侣,又是事业的相互支持者。由于他们都工作在基层第一线,刘琼便主动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平衡好工作与家庭,让丈夫无后顾之忧。刘琼与丈夫来自不同的地市,他们始终尊重对方,做到相互理解,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有矛盾或意见时,及时沟通,理智地解决工作中、生活上的各种问题,历经时间、距离、日常琐碎的考验,彼此间更加理解与宽容。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刘琼家庭是千千万万个和谐家庭的代表,在这样的家庭里每个人都努力实现着自身价值,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和谐社会的建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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