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丝语)“老百姓们担心的就两点,一是怕紧俏药品供不应求,二是怕药品供应紧张,药店坐地起价。”12月28日,在淮滨县康明堂大药房购药的居民王大娘巧遇执法人员进店检查,高兴地说,“现在好了,有了市场监管部门出手,一定能维护好我们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近日,随着防疫政策的优化调整,为了应对新冠病毒感染,不少居民有采购药品、防疫物品的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县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专项检查行动。
连日来,该县成立多个药品、物价专项检查组,对城区药店经营的药品、防疫用品质量和是否存在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超范围经营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发布《关于规范医疗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并对市民需求量较大的连花清瘟、布洛芬、蒲地蓝口服液等10余种药品的购销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社会舆情信息,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推动社会共治。
“药品是特殊商品,每种药品都有保质期,也有相应的功能主治。目前,虽然个别药品暂时短缺,但全县阿莫西林胶囊、板蓝根颗粒以及N95口罩有货销售且价格较稳定。同时,县级有关部门正加大涉疫物资生产保供,拟计划选择全县39家药店作为定点投放单位,加大涉疫物资供给保障,确保群众用药需求。居民不必跟风囤购大量药品,请理性购买、按需购买。”该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李岩提示广大消费者。
该县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该县将加大涉疫物资检查力度,定点组织价格监测,广泛开展行政约谈,全面实施提醒告诫,妥善处置舆情信息,密切关注投诉举报,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遵守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得出现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特别对以不登记、不陈列、不转账等非正常方式销售、商品不上架不销售而仓库大量囤积等逃避监管的隐形违法行为,将深挖细查违法行为证据链,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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