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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健全柔性执法体系


商城县税务局推行行政指导融于行政处罚试点工作

本报讯(詹一恒)“‘首违不罚’让我们感受到税务执法的温度,商城县税务局在落实‘首违不罚’政策过程中加强税务行政指导,提醒我们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本来以为要罚款了,生怕影响到公司的信誉,但是在经过税务人员指导后,我们及时进行了改正,享受到‘首违不罚’政策。”日前,信阳新创安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对上门指导的税务干部们连连表示感谢。

据了解,信阳新创安实业有限公司在登记注册后未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财务制度备案,税务机关在发现后,向该纳税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以提醒方式对纳税人进行税务行政指导。税务干部上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财务制度备案的相关要求和相关法律风险进行提醒,并辅导纳税人进行财务制度备案。通过辅导,纳税人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迅速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财务制度备案。该户纳税人此次违法行为经税务管理分局核实后确认其符合“首违不罚”政策适用条件,商城县税务局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向纳税人送达《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行政指导书》和《首违不罚“宣教告知书”》。

自广泛推行行政指导融于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以来,商城县税务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指导融于行政处罚的有效途径,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县税务系统积极主动将行政指导贯穿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全过程。对符合“首违不罚”行为作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加强对纳税人的教育引导,做好罚教结合的后半篇文章,以本次“不罚”推动当事人往后“不违”。以文书告知违法行为,以电话、微信方式线上说清执法的事理、情理、法理,辅导签订《首违不罚“宣教告知书”》,对其送达《简易行政指导书》,避免纳税人同类违法事项再犯,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

通过行政指导,能够促使行政相对人自觉遵纪守法,通过柔性执法、以教代罚,不仅增强了执法温度,还增进了税企互信,提高了执法成效,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执法有刚也有柔,商城县税务局始终坚持通过柔性执法推动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增强执法温度,增进税企互信,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的精确度和亲和力,打造出具有首创性、新颖性、先进性的执法创新品牌,进一步推进全县税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优化税收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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