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 月)近日,罗山县法院楠杆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2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依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原告皮某、费某到被告钱某承包工地工作,工程完工后,经结算,钱某拖欠皮某、费某劳务工资11000元、10700元,分别向二人出具欠条。后经催要,钱某给付皮某、费某各1000元后再无音信。为索要剩余劳务款,皮某、费某将钱某诉至楠杆法庭。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解员积极联系被告钱某,明确告知其拖欠劳务款可能受到的法律后果。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至此,这2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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