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泽森)近日,商城县法院依法向浙江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发出全市首件司法鉴定司法建议函。
日前,商城县法院在受理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委托浙江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案涉某工程的工程量(工数)进行评估鉴定。审理过程中,商城县法院发现该鉴定机构先后共出具了两份存在较大差异的鉴定报告,且两份鉴定书中加盖的均为过期印章,导致当事人对鉴定程序及鉴定结论的可信度产生合理质疑,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鉴于此,该院遂向其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
商城县法院负责人表示,司法鉴定作为一项法定证据,其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直接影响到法院对诉讼案件的定纷止争和正确裁判。本次对司法鉴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的司法建议为司法鉴定领域中的鉴定程序不当行为敲响警钟,将有效保障涉鉴定案件鉴定效率,强化鉴定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鉴定意见书的质量。同时,也为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和可信力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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