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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未熄灭 引燃易燃物


市消防部门提醒注意安全

本报讯(记者 马依钒)昨日,记者从我市消防部门获悉,潢川县发生了因烟头引发的火灾。

近日,潢川县消防部门接到求助电话,老城区迎宾路一栋居民楼内冒出浓烟,附近居民拨打119寻求帮助。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场后,经过侦查了解得知,该居民楼较为老旧,着火点位于垃圾通道内。现场烟雾较大,能见度较低,确定着火点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出水实施灭火,并同步开展排烟。

事故处置完毕后,烟雾渐渐散去,消防救援人员经调查发现起火原因是遗留烟头引燃垃圾堆易燃物,从而引发火灾。

市消防部门提醒,随手抛掷未熄灭烟头不仅不文明,还可能触犯法律。据相关法律法规,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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