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钱春卉)“感谢潢川县检察院一直以来对我们企业发展的关注和帮扶,‘企业无扰日’的设立真是雪中送炭,我们一定规范经营,安全生产,努力为家乡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近日,潢川县某公司负责人从潢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手中接过“四上”企业无扰日公示牌时激动地说。
为坚决制止对企业一切不必要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潢川县将每月1日至25日设立为“企业无扰日”,在此期间,除特殊情形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对企业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
潢川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经济的必然要求,为“四上”企业制作并发放“企业无扰日”公示牌,是完善企业挂牌保护机制的一项举措,目的就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多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近年来,潢川县检察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实践活动,积极与企业沟通对接,多次走访调研,实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沟通协调、提出检察建议、共同协商解决措施和方案,先后为企业解决项目用地拆迁、用工招工、外场宣传、健康证办理等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难题。潢川县检察院护航企业发展的优质高效服务,也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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