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淮滨新闻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朱丝语 夏训巍

“快看,‘小白’马上就要和它的小伙伴团聚了!”“太棒了,‘小白’加油!”……近日,淮滨县淮南湿地保护区方家湖畔传来阵阵欢呼声。大家口中的“小白”,是该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淮南湿地办工作人员共同放生的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天鹅。

日前,该县固城乡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大鹅”。该县森林公安接警后立即联系野保股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经确认其为离群的小天鹅亚成年体,无明显外伤。随后,他们带至淮南湿地方家湖保护站,交由方家湖工作站的同志悉心照护,并计划待11月中下旬天鹅群迁徙至保护区时再放生。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照料,这只天鹅身体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大家也亲切地称其为“小白”。考虑到“小白”的生活习性和其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淮南湿地保护区方家湖将其放归自然。

近年来,该院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方面,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共同建立完善“河(湖)长+检察长”新模式,常态化开展“保护候鸟迁徙”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鸟类保护工作。针对检察履职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活动2次,所办理的多起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均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切实形成了多方联动、群策群力的保护合力。

“每到候鸟迁徙季节,我们都和候鸟有个美丽的约会。”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简碧雪笑着说。

下一步,该县检察院表示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更好守护候鸟栖息地,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