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原 雅 兰)近日,光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案中发现,该县某制砖厂的安全管理存在着重大隐患,致使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该院依法向县应急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经调查发现,县应急管理局未对制砖厂的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制砖厂管理者对于安全生产没有高度重视,员工缺乏安全意识,违规作业致使出现了安全事故。
该院建议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将重点企业安全检查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督促企业建章立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指出,限期整改,跟踪督促,切实把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多种措施,把好企业安全生产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目前,光山县制砖厂均处于安全运营的状态。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