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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会审”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罗山县委巡察办会审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本报讯(陈 都)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近日,罗山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分批次对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满3个月的8家单位整改进展情况集中开展“四方会审”。联审会议分单位、逐条逐项地对整改措施是否落细落实、整改效果是否显著进行会审,实现力量统筹、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成果共用。

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四方会审”强化了被巡察单位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压实了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四方会审”开展以来,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现场下达《巡察整改审核意见书》8份,提出意见建议39条。

健全整改推进机制。该县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委(党组)牵头抓整改,机关带头建章立制,股室、所站、村抓好落实的分层分级一体推进机制。同时,明确县委巡察组联系县直部门、乡镇,派驻机构负责监督推进所驻单位的巡察整改,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共对2名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对6个整改不力的问题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提升整改工作质效。罗山县委巡察办通过落实“四方会审”工作机制,增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的全面掌握,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推进力度,提高了被巡察单位主动整改的工作意识,提升了整改质量,使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整改措施更具针对性,落实更有抓手,用力更加精准。此外,还对问题整改情况逐一亮相、检视、点评,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动真格、打实拳、亮硬招,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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