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晏 阳)近日,浉河区法院东双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日前,原告王某起诉被告某水利工程公司、被告王某,要求二被告给付工程款160余万元。承办法官发现,被告为一中小企业,且案涉工程系一项惠民工程,如案件不能成功调解不仅不利于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可能影响该项惠民工程的进度。遂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庭当场制作了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圆满解决了原、被告双方的工程款给付问题,最大程度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对案涉惠民工程的进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