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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案例意识 引领办案实践


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近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第五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专题学习《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开听证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检委会是检察机关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指导检察工作的法定组织形式。要进一步规范议事议案范围、审查报告制作和案件汇报等工作,严格会议程序,加强决定执行和督办,提高检委会工作规范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着力增强案例意识,将研习案例作为检察干警业务学习常态,准确把握案例蕴含的政治要求、司法追求,用以指导监督办案,充分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树牢求极致办案意识,注重发掘、推介典型案例。通过对最高检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研究,发挥公开听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的重要作用,指导、规范和引领检察机关办案实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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