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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

“诉前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王春玉)近日,浉河区法院运用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1年年初,被告王某向原告罗山县某公司借款200万元。后被告王某未按约定向原告偿还借款,经原告多次催要后,仍未归还,故原告诉至浉河区法院。

浉河区法院在收到该案件后,将案件分至湖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调解员耐心的释法明理,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表明一定按调解协议约定按时偿还。

该案成功化解后,浉河区法院负责人表示,浉河区法院将进一步细化措施,深化诉源治理,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确认“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和优势,减轻企业诉讼成本,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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