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日前,光山县法院就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发出该院首份“表格式”裁判文书,让裁判文书进一步精炼,让裁判内容也一目了然。这是该院继“要素式”裁判文书之后的又一次大胆尝试,为审判工作的提质增效注入了新的活力。
该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承办法官主要对当事人关于赔偿比例这一诉争焦点进行了重点审查,并且在庭审完毕之后,及时制发了这份“表格式”裁判文书,有效地节约了司法成本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与传统的裁判文书相比,该份“表格式”裁判文书完全由表格构成,虽然在形式上进行了“瘦身”,但核心内容却一点没省,系统地展示了案号、案由、适用程序、当事人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内容、审理查明的事实及裁判结果等事项,既缩短了制作裁判文书的时间,提升了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也让裁判文书的内容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更加直接明了的回应了当事人对裁判的关注焦点,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兼顾了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和效果。
今后,光山县法院将持续围绕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大力推广适用“要素式”“表格式”“令状式”裁判文书,并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举措,积极探索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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