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川川 尹 月
“没想到,案件一天就解决了,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近日,罗山县法院楠杆法庭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后,当事人王某欣喜地说。
2017-2019年间,王某多次向文某供应砂石,后经双方结算,文某欠王某砂石款790990元,文某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后陆续给付600000元,下余190990元至今未付。无奈之下,王某将文某诉至楠杆法庭。
为妥善高效化解矛盾,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楠杆法庭人民调解员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王某、文某进行沟通,指导法官详细阐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使双方对诉讼预期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最终,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签署了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法官即时下发民事裁定书。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在调解员和指导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足不出户仅用一日就得以圆满化解。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