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加林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市县联动优势,积极探索建筑工程联合验收新模式,以示范点经验引领联动,充分发挥市工改办牵头凝聚市县队伍共识的“黏合剂”、示范点经验提升整体战斗力的“催化剂”作用,全面深入推进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工作。
自2019年我市首次印发《信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方案》以来,我市虽已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两次优化调整,但在今年年初的走访调研中,仍有不少参建企业反映对联合验收工作情况不够了解、操作不顺畅,影响了工作效能。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联合验收参与部门召开座谈会、现场会,进行深入讨论,征求意见建议,最终确定了“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工作推进思路。
经过摸排了解,我市选定联合验收工作基础较好的商城县作为示范点。在商城县组织召开全市联合验收经验交流会,筛选培育工程样板,以企业反映强烈的“部门多”“材料繁”“耗时长”等堵点问题为导向,创新实施“分类联验”“单体验收”新模式,重新编制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分类实施细则》《房屋建筑项目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实施细则》,有力推动了市县两级联合验收工作的全面优化提升。
强化制度创新,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两个《细则》结合了项目投资类别、工程体量等多种因素,将建设项目按照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等7个类别进行分类,对项目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合理确定验收事项清单、材料清单确保了验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实现政策支撑“横向到边”。两个《细则》对标国内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针对规模较大项目中的单个或多个单位工程,灵活运用“承诺制+容缺事项”工作机制提前实施单独验收,确保项目早投产、早使用。
细化配套举措,确保清单之外再无清单
为确保分类联合验收、单体验收等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我市配套编制了《建筑工程联合验收及备案阶段审批办事服务指南》,通过对联合验收工作流程梳理归纳,对不同类别项目联合验收事项清单、材料清单汇总分析,避免清单中存有“兜底性的条款”,确保清单之外再无清单。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在相关工作中已经收取的材料、产生的审批结果、批复,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同时要求市县两级各部门将新编制的《指南》按照方便服务对象的原则,在政务服务大厅摆放,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和取阅。
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帮办代办服务更周全
为有效解决企业对竣工联合验收新政策、有关要求及办理流程不适应等问题,避免影响联合验收效率,我市推出“走访调研靠前服务,验收辅导预审服务,方便企业延时服务”三大特色服务。市县两级住建部门通过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等措施,克服了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困难,在政务服务中心组建“帮办代办”队伍,为企业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提供审批咨询、帮办代办等服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牵头组建“验前服务”队伍,在项目建设后期主动对接企业,开展验前服务指导工作,将企业上门“寻帮助”变为服务团队主动问需求,帮助企业做好验前准备工作,确保迎验工作有的放矢,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便利度和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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