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都 康 衡)今年以来,罗山县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改革效能 有力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等5家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努力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强化巡前贯通融合,打好巡察“前哨战”。该县在确定县委巡察计划时,提前向审计部门了解年度审计对象,向组织部门了解年度届中巡回考察对象等,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巡察对象,避免多头重复监督。每轮巡察准备阶段,各协作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全面通报已有监督情况。县信访局提供上年度信访考核情况、近五年信访受理数据比对情况以及重要信访情况;县审计局提供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和财务检查报告等,为巡察组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明确巡察重点、精准发现问题打下坚实基础。坚持将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建立新任职县管干部、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的轮岗锻炼机制,组建巡察专业人才库,按需抽调相关人员参加一线巡察。今年以来,先后安排6名新任职的优秀年轻干部、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一线巡察,抽调32余人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巡察工作,有效发挥了巡察熔炉作用。
强化巡中贯通融合,打好巡察“阵地战”。巡察过程中及时组织召开问题线索会商会,与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审理室等进行联审把关,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坚持边巡边查,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反映强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及时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后,交县纪委监委快查速办、形成震慑。构建巡察专家指导机制,建立涵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执纪执法、基层党建、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业务支撑组”,及时进行政策咨询、专业领域问题分析,提出专业性指导意见,为巡察深入查找问题找准突破口。推行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就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特别是重大、复杂问题的历史背景、形成原因、政策依据等,全面客观研究分析,确保巡察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强化巡后贯通融合,打好巡察“攻坚战”。该县完善整改责任机制,县委巡察办深化运用部门联合参加巡察反馈会机制,推动解决巡察发现的面上共性问题,深化运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机制,以《巡察监督建议书》、督办函等形式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整改任务,促进源头治理,推动在体制机制层面解决问题;完善整改督促机制,会同各相关职能科室联合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集中进展整改报告,对整改方案空洞,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整改报告体现不出整改做法和成效的退回重新落实,同时制定《关于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过程管理,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情况作为“回头看”巡察的重要参考;完善整改评判机制,引入群众监督,强化整改成效评议,推行群众了解、参与、评判巡察整改成效工作,实施“啄木鸟”问效行动,对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开展群众评议,先后对66个村(社区)巡察发现的93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议,收到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38条,推动解决民生实事20余件,促进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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