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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构建精诚共治新格局


商城县“税务+司法”协作显成效

本报讯(詹一恒)为进一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防止国家税费流失,切实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各项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商城县税务局携手商城县人民法院建立执行联动合作机制,规范不动产司法拍卖工作,不动产及时交付,确保国家税费款及时入库。

发挥制度优势,搭建协作“省心桥”。为积极推动税务+司法协作机制,商城县税务局和商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商城县人民法院 商城县税务局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不动产司法拍卖定向询价调查协作、不动产司法拍卖处置应缴税费测算调查协作、不动产司法拍卖后税费缴纳协作、不动产司法拍卖后发票开具等具体工作内容。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研究化解工作疑难,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深化信息共享,完善合作流程,巩固工作成果。

打造合作格局,搭建协作“连心桥”。自执行联动合作机制形成以来,商城县税务部门与法院执法之间的联动不断进行拓展,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税务部门及时协助人民法院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涉税情况、被执行人税务登记相关信息等,准确核算执行处置的预算交易税费,促进法院案件执行加速推进。自六月份以来,商城县税务局在平桥区人民法院、商城县人民法院的支持协助下,圆满解决了商城县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商城县鑫和财富广场、商城县天祥置业有限公司三起案例。

确保信息互通,搭建协作“放心桥”。自协作机制推行以来,税务、司法双方积极履行税费征缴职责,人民法院及时将案件涉税信息提供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及时反馈税费征缴意见。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税费征缴要求,法院协助保障案件涉税税款及滞纳金及时足额入库,提高税费执行征缴效率。从而有效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过程中税费入库难、缓、慢等问题,加快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速度,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促进税务、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下一步,商城县税务局、商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配合协作,按照《意见》中关于“精诚共治”的工作要求,树立“信息+协作+共治”的理念,推动“税务+司法”联动机制工作更有效落实到位,切实降低获取税源信息的司法执法成本,稳步提升税收治理与涉税案件执行质效,拓展双向协作的广度与深度,实现税务税费征缴、法院案件执行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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