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薇
“感谢检察院对我从轻处罚并给予教育。我将以此为戒,遵纪守法,好好学习,回报社会。”近日,罗山县检察院就在校大学生黄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了人大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律师进行听证评议。
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黄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向陌生人出租、出售多个微信号,获得非法利益一万余元。随后这些微信号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黄某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犯罪时黄某系郑州某大学的在校学生,因贪图小利,被犯罪分子利诱蒙骗,沦为“两卡”犯罪的工具人,其违法所得刚达到立案标准。考虑到黄某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不仅会成为其人生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而且也不利于今后进入社会正常生活,且其到案后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拟对黄某做出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犯罪情节和黄某认罪悔罪的态度后,一致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希望黄某吸取此次教训,并对该院人性化执法、教育挽救失足大学生所做的努力给予肯定。
会后,该院承办检察官对黄某进行训诫,告诫其要学法、守法,莫要贪图蝇头小利,今后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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