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姜 明)为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未羁押的异地犯罪嫌疑人及时到案,今年以来,光山县检察院坚持“三化”工作法,有效解决异地犯罪嫌疑人“到案难”问题,保证“案-件比”、审结率等办案指标均处于良好发展态势。
优化内部管理。在系统流转时,该院综合业务部门提前核实好嫌疑人基本信息,对异地非羁押嫌疑人,提前电话告知,确保随传随到;对在逃等无法取得联系的嫌疑人,通知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次移送,把好“入口关”;对因疫情、交通等原因不能按时到达的,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告知其权利义务,再进行讯问;对于拒不接受传唤或无理由延期的,依法决定逮捕或告知公安机关将其网上追逃,在起诉时作为量刑情节从重处罚。
强化沟通协调。该院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平台,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异地犯罪嫌疑人案件进行移送前审查发现其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违法的,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必要时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实现审查逮捕从“少捕”向“少报”转变,积极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
简化办案流程。该院加大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案件适用范围,简化案件流程。对于异地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案件承办人将以往审查起诉环节的告知权利义务、认罪认罚、移送起诉工作三个环节一次进行完毕,让异地未羁押犯罪嫌疑人只来一趟即可,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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