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晓雨)8月8日,信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该院相关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审判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1月至7月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不足,有针对性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各县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1月至7月破产审判工作,总结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并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会议指出,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工作。“办理破产”指标是评定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我市法院牵头的3个一级指标之一,直接影响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全局。一是配强审判力量。全市法院要成立专业化破产合议庭,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至少固定一名员额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统筹推进破产审判工作。二是建立单独考核机制。信阳中院已对破产审判法官进行单独考核,各县区法院可参照信阳中院考核标准或者自行制定考核机制,对破产审判法官实行单独考核。三是办好破产案件。全市法院要将“办理破产”指标研究透,紧紧围绕营商环境考核开展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建立协作会商制、月通报制和月报告制。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全市法院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排查研究确定适合执转破的案件,破解案件处理中遇到的难题。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交流。组织业务素质培训,赴先进法院学习破产审判经验,提高调查研究能力,鼓励干警多学、善思、勤写,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成果;加强两级法院沟通联系,信阳中院民三庭要加强监督指导,对全市法院受理的每起案件要做到心中有数、指导到位。要加强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防控。深刻认识加强破产案件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握好依法积极受理与严格审查受理的关系,认真查找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隐患,切实防止假破产真逃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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