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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宿在乡村振兴中绽放异彩


□周湘智

红砖古厝、粉墙黛瓦,如今去乡村旅游,住宿方面最吸引人的往往是这些有特色的民宿。

乡村民宿作为承载着乡愁的“诗与远方”,市场前景广阔、需求潜力很大,正处于大有可为的黄金机遇期,要实现健康、快速、优质发展,离不开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市场的调节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

近日,文旅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只有把乡土风貌、特色文化与现代旅游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使乡村民宿更有人情味,让游客旅行更有记忆点。

一些地方在探索民宿产业发展中已经走出了较为成功的道路,如浙江、海南、广东等地,民宿产业依托本地自然资源,实现了“特色化”“精品化”发展。这些地方提供的经验就是,留足政策弹性空间,建立联合核验机制,采取许可承诺制,实施多证合一管理,破解办证难题。

“精品化”是发展趋势之一,但乡村民宿更应该是多层次、多维度的。可依据地域特色和气候特点,努力打造个性鲜明、风格独特、品质高端的民宿村落、精品民宿、连锁民宿、单体家庭客栈,建设一批感受红色文化、红色年代的集体记忆型民宿,感受山野静谧、体验慢生活的康养型民宿和度假型民宿等,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

民宿经营应与当地发展相辅相成,没有乡村整体的振兴,就没有民宿的持续发展。可注重采用“企业+村委会+农户”“旅游公司+镇(村)+民宿”等新型合作模式,推动乡村民宿集群连片发展,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综合业态,打造乡村旅游综合体,延长民宿产业链,提升盈利空间。

要注重发挥民宿协会的独特作用。通过激活乡村民宿行业管理的自主性,开展好政策咨询、等级评定、人才培训、交流合作、整体营销、权益维护,有效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塑造民宿品牌、引导创新发展,推进乡村民宿经济向品质化、规范化、集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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