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 曾)近日,某轮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代理人陈某来到景明公证处,称有其他公司未经其许可,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将该公司的产品视频改为其他产品,并在短视频平台上进行传播。为了固定证据,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公证处申请对涉嫌侵权视频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对该公司以及代理人个人身份进行审核,对相关产品视频是否真实存在进行了详细的验证、核实。
随后,陈某进行相关操作,逐条播放涉事视频,由公证人员全程录像,公证处电脑全程录屏,并为其出具了公证书,让证据成为永不消逝的“铁证”,为该企业的日后维权之路提供了提供便利。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