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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妥善化解租赁合同纠纷


本报讯(方诗阳 赵晨艳)近日,潢川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为900余万元、当事人均为企业的商场租赁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企业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原告置业公司按合同标准将被告商业公司每年所欠的租金列出。被告认可确实拖欠租金的情况,但表示近几年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作为市场一方的批发城及小商户生意惨淡,企业一直在亏损边缘徘徊,请求减免部分租金。

该案经过开庭审理后,案件事实进一步明确。一方面,考虑到涉案商场位于中心城区,若双方因租金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市场商户及从业人员不能安心投入下一步的经营,不仅使涉案企业利益受损,且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双方于2015年签订租赁合同时无法预见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若继续严格执行原合同约定,被告短时间内无法一次性偿还,可能致使被告、第三人、市场从业者的经营更加困难,从而不利于原告权益的实现。

承办法官建议各方本着互相体谅、共担风险的积极态度协商解决纠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和负担。历时两周的商谈,最终涉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在租金数额方面自愿作出让步,为被告减免租金近百万元,并放弃了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每3年增长10%的利益诉求;被告及第三人分批支付原告租金,并已履行第一批付款的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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