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 群)近日,全市检察机关环资案件研讨会在光山县检察院召开。会议邀请了市森林公安局、光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参加,就环资领域新型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会商研讨。
会上,10个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新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出台后,该领域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就办案难点、法律适用等问题分享了各自的看法。市森林公安局、光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辖区内重点保护植物现状和案件办理情况。
针对研讨发言情况,会议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统一认识。依法处置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一环。要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二是法律适用不仅要有尺度,还要有温度。要以人民为中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严格适用法律的同时在个案处理上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三是加强法治宣传。通过到案发地公开宣判、公开送达文书、公开听证等形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构建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共享生态文明成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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