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源 何 永)“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有诉即办’专区,公开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督促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严禁各部门以日常调研指导工作等名义进入企业变相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这是今年光山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承诺事项清单》上的内容,以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方式,为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承诺事项清单》共十项,分别是成立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建立投诉举报办理制度、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督促部门优化涉企服务、持续开展作风评议活动、监督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等。
该县纪委监委以“十项承诺”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室组”联动监督机制,由县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室统筹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职能部门执法活动,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建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对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落实政策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向企业吃拿卡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坚持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43个;受理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9个,处理相关人员21人。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十项承诺’,紧紧围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惠企利企政策落实、提升涉企服务水平等方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玉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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