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玉
近日,浉河区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调解员潘煜收到一面当事人寄来的锦旗,高度赞扬了其热情耐心、专业高效的办案态度。
原告邓某与被告左某是多年好友。2016年,左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邓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2020年6月9日,经两人共同对账后,左某尚欠邓某本息共计110万元。邓某经多次催要,左某仍未还款,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由该院立案庭立案后先行流转到诉前调解团队,分至潘煜手中。因涉案数额较大,潘煜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询问案件事实。左某对案件事实并无异议,并表明当下实在没有经济能力偿还欠款。
在了解当事人及案件基本情况后,潘煜本着圆满化解纠纷、不损害双方利益且能修复好友关系的原则,将双方共同约至法院进行诉前调解。通过与双方当事人不断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签完调解协议后,邓某由衷地说道:“多亏有法院,我多年的烦心事得到了解决,诉前调解不仅省时、省力,而且效率高!”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