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协商效能。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凝聚共识,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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