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类重点人群:(1)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病区高风险工作人员、从事新冠急救转运工作人员;(2)新冠定点医院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3)非新冠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和从事核酸采样检验人员;(4)非新冠定点的医疗机构内除发热门诊、急诊外其他科室人员(含后勤、护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等)、精神专科医院工作人员;(5)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机构工作人员;(6)发热门诊患者;(7)普通门诊出现新冠相关症状患者(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8)门急诊手术(含日间手术)患者、内镜类检查等风险操作患者;(9)住院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10)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11)建筑工地工作人员;(12)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含向集中隔离点提供采样、检测、消毒等服务的人员),入境旅客及解除隔离后接驳转运(含“快捷通道”)工作人员;(13)医废运输处理人员;(14)国际机场相关从业人员(含地勤、保洁);(15)国内旅客运输(飞机、火车、汽车)、公交、地铁、轻轨、出租车、网约车、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含大货车司机)等;(16)海关、边检、移民、外事、市场监管的一线工作人员;(17)海关、边检、移民、外事、市场监管的非一线工作人员;(18)货物(冷链食品、冷链非食品、高风险非冷链货物)进辖区首轮接触工作人员,冷链集中监管仓库管理与保洁员;(19)进口货物(含原料)、进口冷链运输流通销售接触人员;(20)国际邮递驾乘、装卸、消毒人员;(21)邮政、快递、外卖、物流相关工作人员;(22)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从事流调、消毒、采样、检测、社区疫情防控(含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志愿者等)等工作人员;(23)监管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流浪救助站、殡葬服务机构、托育、托幼、学校等机构工作人员;(24)A级景区、零售药店、农贸(集贸)市场、酒店、高速服务区等机构工作人员,商超、生产车间、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25)其他需要闭环管理的人群:如入境机组人员临时休息场所的服务人员、转运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的司机等;(26)境外、省外返豫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7)酒店入住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针对27类重点人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规定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疫情发生后,结合本地实际,加密筛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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