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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地名 扬名信阳


我市积极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

本报讯(记者 王 博)现在查找浉河的“浉”,《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释为:浉河、水名、在河南。这种解释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唯一性,让人听见名儿想到地、知道地儿叫上名,不仅扬信阳美名,而且让信阳人为之骄傲。目前,我市拥有各类地名10万余条。

5月18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9部门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座谈会,对《地名管理条例》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学习、讨论。要求深刻领会修订的重大意义,把握精神实质,加强宣传贯彻。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自5月1日施行以来,市民政部门通过网站、报刊、短信等媒介发布《条例》全文、专家解读、海报、标语等信息,系统宣传《条例》精神。各县区民政部门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制作宣传海报、条幅、宣传折页等,在机关单位、广场、社区、办事大厅等场所张贴、悬挂、发放。截至目前,我市张贴海报80张、LED屏展示196条,发送知讯短信8000条,发放宣传折页1000份,传承弘扬地名文化,唤醒信阳人的乡愁。

据悉,自1986年国务院颁布《地名管理条例》以来,地名管理的范围、对象、任务、方式、环境都发生了许多变化。此次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地名管理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启新征程。《条例》规定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针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分别提出要求,分级分类规定了地名命名更名相关要求;《条例》还规定,地名用字、读音、听写、译写等应当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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