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霞 胡 月)近日,当事人孔某将一面写着“真心为民办实事 依法办案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新县法院民事庭法官李霞手中,对李霞公正司法、为民解忧表示衷心感谢。
原来,2021年9月,被告刘某驾驶半挂货车行驶至路口时,遇前方同向贾某(女)驾驶二轮摩托车左转弯,后两车相撞造成贾某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乘坐人原告孔某甲(系贾某的大儿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被告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贾某负次要责任,原告孔某甲无责任。2022年4月份,贾某的亲属作为原告将被告刘某及承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新县法院。收到案件后,李霞第一时间到贾某生前居住的村委会、家庭进行实地走访。经走访了解到,贾某的丈夫孔某在外务工,贾某在家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贾某是在接孩子放学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因被告保险公司系外地保险公司,李霞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迅速确定开庭时间,从立案到判决仅仅用了25天。
宣判后,李霞还与保险公司多次电话沟通,并在收到赔偿金后,第一时间为原告办理了领款。为感谢法官高效处理案件,原告收到赔偿款后就向法官赠送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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