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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公开渠道 压实主体责任


罗山县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本报讯(罗 靖 李保敏)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近年来,罗山县财政部门针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加强政策宣传。该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根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印发《罗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通知》,积极宣传讲解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政策及相关业务事项,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明确公开期限。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该县各采购单位发布的采购项目均提前进行采购意向公开。除涉密采购以及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采购意向或公开时间不足30日的项目,不得提前进行采购活动。

拓宽公开渠道。该县各采购人除在县政府采购平台集中公开采购意向外,还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本部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进一步拓宽采购意向公开渠道,以便让更多潜在供应商提前获知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知情权。

压实主体责任。为进一步提高采购人法律意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该县财政部门持续有针对性地宣传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相关政策,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要求采购单位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时履行采购意向公开责任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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