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穆柏川 佘志鹏)近日,浉河区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暨训诫会,2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接受公开听证。
2022年3月,余某、张某在浉河区双井街道淮河干流河段禁渔区域,使用禁用工具粘网非法捕捞水产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起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进行阐释。检察机关鉴于两人无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拟对余某、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加听证人员听完案件情况后,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处理得当,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这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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